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供水“十五五”规划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供水“十五五”规划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需进行电子签章。
(6)(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需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留存。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截止当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6)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水务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7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联系方式:029-86103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文强
电话:029-8610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