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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项目-校园网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2025年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项目-校园网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10-29
详细内容:
2025年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项目-校园网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5-10-29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项目-校园网建设,(招标编号:NMBBFA202509260006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鉴于前期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已签订框架合同,由包头电信承接包头技术学院全光校园网络建设,以实现校区全光网无线覆盖,特启动本项目。

    1.2招标内容



    针对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校园网络建设,包含各类网络设备以及配套材料。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购置、系统安装调测等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采购清单如下表



注:涉及集采内容已经申请集采授权



1.2.1采购预算:含税5467241.13元。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确定1个中标人



1.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货,到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联调。



1.2.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2.5到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1.2.6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项目-校园网建设采购方案







针对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校园网络建设,包含各类网络设备以及配套材料。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购置、系统安装调测等集成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116543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货,到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联调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分项单价限价,详见报价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投标产品(报价表中标注的主设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1.7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1份含税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须包含网络类或服务器相关或弱电智能化)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投标产品(报价表中标注的主设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交换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AP设备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注: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上述要求的承诺函以及相关产品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 投标产品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交换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AP设备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1份含税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须包含网络类或服务器相关或弱电智能化)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3.8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注: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上述要求的承诺函以及相关产品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高新稀土开发区总部经济园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层









邮    编: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王蔚璇、谭臻、梁辉、张立红









电    话:







0472-6981076







电    话:







13394314910、199976454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tanzhen_xm@cicdi.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







1259020957100010000268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5-10-29 15: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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