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米、面、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米、面、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以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延安监狱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燕沟路延安监狱
联系方式:0911-2861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方式:029-89581311、1779116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昆、常博皓、姚瑶、王昭、代光艳、张晨、王森
电话:029-89581311、1779116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