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和第十幼儿园南侧安置房项目(198)、高新区妇幼保健院北侧安置房项目(199)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智能施工升降机、智能物料提升机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RBG-CSJS-2025-44)
1.招标条件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智能施工升降机、智能物料提升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社区8组、朝阳社区9 组,北临康和西一街,西临畅和路,东临康和路,南临康和西二街,中和第十幼儿园南侧安置房项目(198)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9114.78平方米,高新区妇幼保健院北侧安置房项目(199)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21247.18平方米,包含结构、人防、二次结构、装饰装修、保温、防水、门窗、油漆、涂料、栏杆、幕墙;配套工程:水、电、消防、智能化等。
项目合同工期8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90 日历天,施工工期730 日历天),承包模式为工程总承包,工程总造价约7.36亿元,其中设计费670.76万元,工程总承包预备费5990万元,工程费用6.69亿元。
工程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社区8组、朝阳社区9组。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所需8台6015型塔式起重机、14台SC200/200智能施工升降机,2台SC100/100智能物料提升机,预计租赁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修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设备租赁供货业绩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并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4)技术质量要求: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塔式起重机为五年内设备,智能施工升降机及智能物料提升机为四年内设备,无质量缺陷,设备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塔式起重机:优先选择中联、徐工、川建、四川锦城、湖南三一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设备;施工升降机:优先选择广州特威、广州京龙、中联重科、徐州建机、南京高立、湖北江汉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设备;物料提升机:优先选择中联重科、徐工、三一重工、广西建工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设备。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附上“信用中国”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公共报告”(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7天内)以及信用承诺书。
(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需附上近两年在网站“天眼查”中“司法风险”一栏的内容截图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其他: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安拆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必须满足或优于拟招标的设备规格型号,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优于拟招标设备的,视为在若中标后实际出租和安装的设备,结算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
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4.招标文件获取
4.1自 2025年10月28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11月02日09 时 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城建公司中和项目设备租赁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16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025年11月05日16时3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递交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异议、投诉处理
7.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7.2.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7.2.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2.4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2.5其他:
(1)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2)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帮助中心”模块第一项内容约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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