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白果树村拐枣产业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白果树村拐枣产业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9幢501室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