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02503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发商务中心项目已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行审备[2024]3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兴开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经发商务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发包。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兴化市开发区红星路西侧、马场基路北侧
2.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13275平方米商业用房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12025035101
经发商务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经发商务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130.34858
365日历天
2.4付款方式:项目全部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后付合同价的50%,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满两年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不计息)。每次支付服务费时,服务方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规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须包含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及高应变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室内环境、材料检测、防水材料、门窗等备案检测]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9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投标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兴化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23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目录外系统;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taizhou.gov.cn/。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6.评标办法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化市兴开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开发区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23-83110369电话:0523-83555089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