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某公司IPO券商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公司IPO券商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2.资金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3.招标范围:
券商作为招标人IPO上市项目的总协调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IPO上市方案,为招标人IPO上市设计具体路径,提供股权架构调整、整合重组、内部管理体系的梳理和上市辅导服务;
(2)牵头上市申报材料的制作及反馈工作;
(3)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推荐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承销等上市工作全过程服务。
5. 报价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收取辅导、保荐和承销费用,其中辅导费用、保荐费用按具体金额报价,承销费用按照发行股票金额的比例收取费用(按不同筹资规模区间报相应的比例及最高承销费用,报价方式为保荐承销费用占发行股票总金额的比例)。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并在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得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3.1 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2 最近三年中证券业协会执业质量投行业务至少获得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A类。
3.3 截至本次招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发布时,投标人不存在正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暂停保荐业务资格或禁止从事保荐业务的情形。
4.人员要求:
4.1 团队成员IPO业务经验丰富,须有五年及以上证券投行业务从业经历;
4.2 项目组至少配备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其中一人,同时项目现场负责人须为保荐(承销)机构在职人员;
5.1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截图需显示时间,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开标前)。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不允许将采购项目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购买费:¥20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2025年10 月13 日10: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费用汇入该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友好支行
账号:8810 2100 9815 3000 0029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编号、用途。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承兑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费用。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5年10 月13 日10: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xjysjs.com)、“新疆有色金属蓝钻贸易”企业公众号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融合南路501号3层
邮 编: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