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
U盘或光盘形式,为纸质标书盖章原件扫描版,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扬州大学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投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人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本部)
单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号
联系人:周老师(商务)、杭老师(技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联系人:肖红红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