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六);(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1.无
无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8号
联系人:王琨
联系电话:13915150361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辅楼东侧
联系人:王美俊
联系电话:0517-87808979
项目联系人:王美俊
电话:0517-87808979
附件:
JSZC-320813-JZCG-G2025-0007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