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五中周边交通设施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五中周边交通设施购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五中周边交通设施购置项目2)建设地点:阜城县境内3)建设内容:五中周边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4)计划工期:6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509:00至2025-09-1009:00(北京时间,下同),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29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高飞0318-2274499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宝云街怡馨园一号门店招标人: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联系方式:赵主任0318-8511991地址: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15175886988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五中周边交通设施购置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富强东路505号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宝云街怡馨园一号门店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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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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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主任
联系人:
高飞
电话:
0318-8511991
电话:
0318-22744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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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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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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