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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HHJW2025-20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车载式线路检查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HJW2025-2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THHJW2025-20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车载式线路检查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车载式线路检查仪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车载式线路检查仪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3供应商应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4本次采购够接受代理商报价。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6其它要求:3.6.1供应商通过国铁集团或局级产品鉴定。3.6.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或同类物资(设备)近两年在铁路系统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须提供铁路使用单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3.6.3供应商必须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要求公司和法人两项证明,图文可清晰辨识,对无法正常辨识的视为无效证明。3.6.4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截图。3.6.5供应商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注:以上证明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 08:00至2025年4月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工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华鑫
电 话: 186861586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戴工
电 话: 0471-6529720
传 真: /
电子邮件:1254961211@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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