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级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火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86004001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市级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0〕211 号、宿发改投资发〔2021〕12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级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火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宿迁市级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火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期或工期:20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签订合同后,代建委托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代建委托人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30日历天,根据中标人经营及履约情况,代建委托人及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要求保函有限期进行相应延长);设备运抵现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完成本次招标火化设备的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指导、跟踪、安装、调试、验收、监督检验、质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其中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要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其余投标人视同资格审查不通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5企业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0月28日 09:00至2021年11月0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全部内容。
7.2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3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3.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
| 地 址:
| 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8011
|
| 联系人:
| 谭淼
| 联系人:
| 陈林
|
| 电 话:
| 18115852788
| 电 话:
| 0527-8881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