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三维任务仿真演示软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20JP)
一、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二、其他公告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变更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和军队采购网无不良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变更为: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队
地址:辽宁省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联系人:麻浩楠(二部一处)
电话:024-25138000-1001
电子邮件:mahaonan915@cntc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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