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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约未履约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12021000682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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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5113012021000682 |
| 代理机构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17-2996988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科技企业孵化村2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老师 |
| 采 购 人 |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采购人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文峰大道中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118号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7313888163 |
| 采购人联系人 | 孙女士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2996988 |
| 废标/流标日期 | 2021-10-25 16:00 |
| 废标、流标原因 | 磋商小组在对“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约未履约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3012021000682)” 磋商结束,进入评分环节时发现: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的第三点“服务要求”中的“(二)保密要求(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与第七章“磋商办法”四、“磋商细则及标准”中“(三)综合评分明细表,2 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条服务要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中所有带‘▲’项没有负偏离得14分;每有一项带‘▲’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即止。”出现冲突,导致评审小组不能进行最后评分。经征求采购人代表及监督意见,不同意同意实质性变动该项内容。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将实质性要求用于评分。依据第七章 磋商办法 二、磋商程序(一)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3.出现本条第“2.”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因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决定停止评审。 |
| 行业划分 | |
| 附件下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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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品目名称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