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已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航局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A3标段项目门式起重机租赁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的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湖里区枋钟路与金尚路交叉口,向东采用桥梁形式跨过东部海域,终于现状翔安大道刘五店互通西侧。路线起点桩号 K20+968.120,终点桩号 K33+341.212,全长12.371km(设置一处短链2.084m),全线设置环岛东路、滨海东大道、翔安西路和刘五店 4 处互通,1 处主线收费站和1 处综合管理区。本工程分为A1、A2、A3和A4四个标段(不包含桥面)。其中A3 标段:起止里程为 K27+105.300~K30+611.900,标段长约3507m。
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翔安大桥)A3标段墩台预制场位于浔江港护岸东侧,距本项目跨海段水工现场约3.5km,南邻翔安隧道翔安侧通风塔,北邻地铁三号线。本项目预制墩台共35座,其中两节式22座,三节式13座,共83件。包括A2标范围内23座(56件)墩台预制以及A3标范围内12座(27件)墩台预制。海工耐久性混凝土4.9万m3,环氧钢筋1.06万t,直径75mm预应力粗钢筋1342t。下节段(承台+下部墩身)最大高度26.1m,中节段最大高度22.5m,上节段最大高度10m。单件最大重量2620t。
2.2招标内容招标人就两台MGsh80t/16t-45m-A3门式起重机租赁进行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门式起重机详细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1.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 工程项目
|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
| 施工工期
| 2019年4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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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能力
| 设备品牌
| 数量
| 设备使用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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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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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门式起重机
| MGsh80t/16t-45m-A3
| 额定起重量80T
| 国内知名
| 2
| 2021.11.16
| 2022.07.31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 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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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技术质量要求
| 设备名称
| 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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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型号
| MGsh80t/16t-45m-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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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形式
| 双主梁桁架门式重机两侧支腿高差2.8米
| 大车
供电方式
| 电缆卷筒中间供电,主电缆长度19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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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风等级
| 14级
| 设计标准
| GB/T381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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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距
| 45m
| 起升高度
| 4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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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车行走速度
| 0-10m/min
| 工作级别
|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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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t
小车
| 额定起重量
| 80t
| 16t
小车
| 额定起重量
| 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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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升速度
| 0-6m/min
| 副钩起升速度
| 12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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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钩
起升速度
| 0-6m/min
| 小车行走速度
| 0-6m/min
|
| 小车
行走速度
| 0-6m/min
| 工作级别
|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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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方式
| 空操
| 操作方式
| 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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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要求
| 门机安装大车行走红外限位装置、大车运行纠偏装置、起重小车运行及起升行程开关、起重小车需安装防雨装置、起重小车轨道终端止挡装置、扫轨板、防脱钩装置、起重量限制器、风速报警器、行走声光警报灯、防风铁楔(与大车行走机构联锁)、防撞缓冲装置、门机静态锚定装置。投标人提供门机端部止挡、静态锚固装置基础图及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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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
要求
| 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具备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相序保护,过电流保护。各电气元件部位安装防雨罩,行走电动机和减速箱立式安装。电气元件、线路选用合资知名品牌。电气控制室配置冷风空调,驾驶室配置冷暖空调,电机防护等级IP65,F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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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漆
颜色
| 1.面漆颜色为橘红色,主梁和吊钩部位喷涂吨位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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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符合GB/T6067.5-20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14406-2011《通用门式起重机》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投标人负责办理设备检验证书。
3.投标人提供门机防风抗滑性能验算书。
4.设备产品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设备安装资质文件、安装人员证书等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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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要求
| 1.要求投标门机必须为国产知名品牌。
2.设备的出厂年限必须为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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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备招标设备租赁资质,制造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租赁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6日15时至2021年10月31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tp://empm.cccclt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500元,请投标人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标书费用电汇至公司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户名: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3050163950800000412
开户机构:建设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款项备注: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门式起重机租赁投标标书费;发送购买凭证(银行转账成功的回执等)的截图到邮箱:693495272@qq.com,招标人确认后开放标书下载权限。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0日15: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