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总配电室设备更新改造(第二次)复核通知
2021年9月27日,我单位组织了旧总配电室设备更新改造(第二次)项目的公开招标评审。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收到相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按要求提供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及智能配电系统制造商(进口产品为全国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制造商开具的变压器、智能配电系统、低压开关柜和柜内主要设备(框架断路器、塑壳空气断路器、多功能表、浪涌保护器、以太网关)同一品牌承诺函,并支持甲方到厂验收”的要求。施耐德品牌的变压器生产制造商为施耐德(苏州)变压器有限公司;低压开关柜的生产制造商为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智能系统制造商为外单位。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及制造资质,不能全权代表上述三家制造商单位。同时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出具变压器全铜承诺函,此时施耐德给出变压器全铜承诺函的制造商为施耐德(苏州)变压器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承诺函却变为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该承诺函与售后服务不一致。低压配电柜OKKEN的生产制造商为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及(CQC)的规定的CCC证书实施规则要求:各厂家提供的低压开关柜产品的生产厂家及制造商名称与地址与CCC证书一致。应提供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低压成套柜CCC证书,而非施耐德(北京)中压电气有限公司(编号2007010301249526)低压成套柜CCC证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业绩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原专家复核。
复核时间:2021年10月27日14:00
复核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
复核公告.doc 复核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