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化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
详细内容:
|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勘察测量(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该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2.3框架协议有效期: 2 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50万元(含税)
2.6标段招标范围: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含初勘、详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40%。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涵盖工程测量);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01日16时 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16日09时 00 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16 日09时00分。
7.2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 1 号 ;
邮编:255300;
联系人:刘超;
电话:05336860503、15653309559;
电子邮箱:laiq1229.chji@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 倩;
电话:010-69341772;
电子邮箱:liqian.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1年10月 26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