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10-22 08:56:13 阅读:次
投标结束倒计时:20
天20
时20
分20
秒
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改造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二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改造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二期)(下称“本项目”)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6】178号、宁发改投资【2017】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宁海南出口作为沈海高速出入口,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是宁海境内五个高速出入口之一。整治内容包括高速出口收费站、养护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技术交底、设计联络、技术咨询服务)等。2.3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2.4设计周期: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等能力(详见资格审查条件);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3 其他3.3.1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时间:本项目不召开。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1 日0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 | | 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东路23号 |
| 邮 编:315600 | | 邮编:315611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人:吕工、杨工 |
| 电 话:0574-83522027 | | 电话:0574-59975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