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贵州省瓮安河不达标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瓮安县城西门河青莲湖段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瓮安河不达标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瓮安县城西门河青莲湖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瓮发改【20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瓮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详见批复文件,招标人为瓮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瓮安县西门河
2.2项目规模:西门河清莲湖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治理河段为西门河上游水冲河至清莲湖河段。其中DN300污水管长60m,DN600污水管长100m,DN800污水管长220m;新建混凝土检查井18座;新建生态护岸共338m(左右两岸),其中仿自然生态护岸(右岸)155m,格宾网石笼护岸(右岸)28m,抛石护岸(左岸)155m。其中草皮护坡350m2,根植土215m3,水生植物1150株,乔木29株,灌木480株。其他配套设施共设置5座生态跌水堰,右岸人行步道长75m;左岸人行步道长120m。清莲湖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治理河段长400m,河段种植水生植物144332株,种植土1661m3;生态浮岛2座,其中浮盘300套,水生植物400株
2.3计划工期:21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贵州省瓮安河不达标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瓮安县城西门河青莲湖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规定,本次招标 不接受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企业及项目经理参与投标,以“全国共享平台(ndrc.gjzwfw.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09时30分至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瓮安县人民政府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李波联系方式:0851-86883518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瓮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瓮安县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101大厦A座33楼11-15号 |
邮编:| / | 邮编:550081 |
联系人:| 李先生 | 联系人:李波 |
电话:| / | 电话:0851-86883518 |
手机号码:| 13638024679 | 手机号码:15185117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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