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营区维修改造项目(四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营区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门窗改造、屋面防水换新、墙面重新粉刷、电气改造;屋面防水换新;临时招待所更换防盗门、墙面重新粉刷;室外电气改造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项目。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2至2021-10-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材料)。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1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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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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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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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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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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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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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 联系人:
| 闫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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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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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3822579
| 电话:
| 1372244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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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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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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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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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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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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