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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竞争性磋商DZC20211156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黑龙江省竞争性磋商DZC20211156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0-19
详细内容:
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全部类型企业进行磋商,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1156

项目名称: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3,100.00元,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磋商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参与竞争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磋商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1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 9点30 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

地址: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

联系方式:樊振东 13504666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 http://ggzyjyzx.daqing.gov.cn/

联系方式:0459-6158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64598459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卫娜

电话:0459-6158246

附件: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大庆高新区新科路10号。学校占地面积25196平方米(不包括停车场),建筑面积11653.6平方米。其中室内保洁面积5500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25409平方米(包括停车场),清雪面积9000平方米(包括停车场),绿化管护面积7006平方米,化粪池1座,雨排井9个,分污井13个,进水井2个。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校园教学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室内外库房、垃圾站、停车场、楼内外公共区域保洁及所有附属设备设施的保洁、环境消杀,校园内外环境卫生保洁、清扫,推水、垃圾清运;绿化养护;污水池和化粪池清掏;下水管线疏通;水、暖、电、土木等专业维修工作;为教室、教师办公室、专业教室配送饮用水、报刊杂志;完成搬运桌椅、书籍、学校大型活动场地布置等体力劳动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冬季校园内外区域清雪拉运、校内清扫等服务,学校安保、秩序维护、门卫工作等。(详见岗位服务标准附件1-3)、电梯维保服务(电梯1部,5层5站5门)(详见服务标准附件4)。

(二)人员需求

要求投标供应商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及技术人员,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总人数不少于24人,其中:

1、项目服务驻校总负责人1人,年龄25-45周岁,身体健康,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并具暖通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协助校方完成相应专业维修、维护任务。

2、保洁服务:共计9人,(教学楼5人,体育馆1人,室外保洁1人,食堂2人。)。

3、绿化养护服务:专业养护技术人员1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能力。要求男员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员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安保服务:保安9人,具备保安员职业资格能力。其中:1号门4人、2号门(警务室)2人、教学楼值班室1人兼职饮用水运送和报刊配送、3号门2人)。

5、夜间值更 :2人(正门卫1人,教学楼1人)。

6、维修服务:1人,要求能够从事桌椅、水、电、暖、土木等维修工作,当电力维修时,具备专业电工作业能力,并具给水排水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协助校方完成相应专业维修、维护任务。

7、电梯安全管理员 1人,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

8、其它要求:

(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人数配置,学校将对在校物业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执行请销假制度。乙方工作人员无故空岗、脱岗,甲方将在物业费支付中,将按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空岗人员日均工资的3倍进行罚款,并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出现超过3天的空岗情况,学校多次警告仍不整改的,学校将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申请终止中标供应商合同。

(2)各项管理未达到质量标准,累计两次学校将约谈项目中标供应商,提出警告,同时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整改措施的书面材料,并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各项管理未达到质量标准,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对项目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履行终止合同程序。

(3)因管理不到位,给校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项目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给学校造成的损失,项目中标供应商需赔偿全部损失及承担全部责任。

(4)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配置项目服务总负责人。该人员不但应具备思想正派,为人忠厚,积极上进,良好的职业道德,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绩效考核能力以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5)项目服务总负责人每周必须分别给管理服务人员开会总结上周工作的不足,提出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6)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依法与本项目员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并为管理服务人员支付不少于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费用,依法缴纳“五险”,负责人、高处作业保洁员、绿化养护人员、保安服务人员、维修服务人员、电梯管理员入场前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

(7)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所有在校管理服务人员应在心理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上岗,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提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人员入校上岗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的身份审核,并将审核资料交给采购单位保卫科备案,方可聘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所有在校服务人员应在入场两天前进校进行岗位培训。由于采购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学生上学期间需要全天24小时保障,假期可实行季节性用工,但需保障各项物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9)我校为大庆市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试点学校,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所有在校服务人员应严格履行校内垃圾分类工作操作流程。

(10)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项目中标供应商因何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需要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校方,经校方同意后,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11)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对各岗位人员进行配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单位委托的各项工作。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人员数量配备各岗位工作人员,否则,采购单位将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申请对项目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并根据合同内容追究供应商相关违约责任。

(12)中标供应商入场前提供项目需求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全部人员证书和车辆设备的证件材料原件,采购单位进行核验并留存复印件,以备在服务期内随时查验。不能响应本条款的,将上报监督部门处理。

(三)服务考核办法

保洁、安保、维修及绿化服务各100分/月,总分为300分/月。月考核分数271-300分为优秀,月考核分数241-270分为良好,月考核分数211-240分为合格,月考核分数21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考核分数达到优秀时,支付全额服务费,月考核没有达到优秀时,按扣1分折合为50元计算,从供应商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供应商每月结算时,要有学校保洁、维修绿化及安保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核清单,双方确认当月得分后结算付款。

(四)物业工作人员要求

1、不得聘用无相应上岗证及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到我校工作,乙方负责聘用前审查,入职后学校将统一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二次背景审查。

2、不得聘用有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的人员到校工作。

3、凡在我校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参与和利用学校网络参与黄、赌、毒、诈骗、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

(五)特殊规定

1、物业人员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工具和消耗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提供。

2、甲方只提供维修所需更换的零部件、卫生间教工使用的洗手液。

3、乙方无条件无偿为甲方提供临时性的搬运物品等临时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因物业工作人员漏岗、空岗、失职等原因,给学校及师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及相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

5、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甲方将依据该项服务的市场价格在物业服务费支付中扣除相应费用。

6、乙方有义务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所聘用的职工缴纳 “五险”,乙方自行处理好物业与所聘用人员之间的劳务关系,如因此产生的人身伤亡、劳务纠纷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查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2、负责处理在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验收。

4、对于因乙方自身原因而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和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甲方有建议更换不合格服务人员的权利。

6、在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服务所需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在本合同生效十五日之内移交给乙方。

8、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办理好物业服务交接工作。

10、如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经甲方警告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利上报采购管理部门,限期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因物业部门未尽职责,给学校造成损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学校有索赔的权利。

12、物业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数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相关人员工资没有达到甲方标准、工资延迟发放、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现象时,不予验收,我校将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申请对项目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

13、甲方在检查时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无故空岗,甲方将在当月物业费支付中,扣除相应费用,单人次费用标准按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日均工资的3倍进行罚款。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物业管理方案,服从甲方管理,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2、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等报甲方审查并严格执行。

4、保管好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用品,由于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5、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提请甲方或有管理权的管理部门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管理方式。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件物、设施设备的年度维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提交甲方审定。

7、对于设施设备的质量问题,按验收结果和实际问题发生的情况,编制《遗留问题备忘录》,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扣留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或维修建议。

8、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实行进场服务,开荒保洁、室外保洁,到季节时,及时修补室外绿地、绿化隔离带等。

10、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权,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整、更换不合格服务人员,修正服务计划。

11、因乙方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完善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尽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权利侵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并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侵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停止侵害,并就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2、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公司管理不完善、培训不到位等原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侵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停止侵害,并就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3、对供应商所雇佣的工作人员要求

中标企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各种保险,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由于缴纳保险产生的任何纠纷,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

14、因本项目涉及室外冬季清冰雪作业、垃圾清运作业、工程维修作业、服务区域内排污管网清理作业、绿化养护作业、室内外公共区域清洁作业等,为保证校内学生及教职员工人身安全,作业时间必需避开人流高峰,为保证各项工作能够高效率完成,中标供应商需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机械设备。

15、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资料。

 

 

 

 

 

 

 

附件1:保洁服务项目具体需求

 

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五小学校日常保洁服务要求

 

一、室内外保洁服务范围及标准

1、岗位及工作范围

1)教学楼一层1人:区域为1层的所有卫生间、楼梯、电梯、走廊、地面、天棚、墙面、门窗、窗台、玻璃卫生、花卉养护、消毒、通风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2)教学楼二层1人:区域为所有卫生间、楼梯、走廊、电梯、地面、天棚、墙面、门窗、窗台、玻璃卫生、花卉养护、消毒、通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3)教学楼三层1人:区域为所有卫生间、楼梯、走廊、电梯、地面、天棚、墙面、门窗、窗台、玻璃卫生、花卉养护、消毒、通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4)教学楼四层1人:区域为所有卫生间、楼梯、电梯、走廊、地面、天棚、墙面、门窗、窗台、玻璃卫生、花卉养护、消毒、通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5)教学楼五层—六层 1人:区域为阶梯教室、会议室、录课室、心理辅导室、卫生间、楼梯、走廊、电梯、地面、天棚、墙面、门窗、窗台、玻璃卫生、消毒、通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6)体育馆1人:区域为所有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走廊、地面、天棚、墙面、门窗、窗台、玻璃卫生、消毒、通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7)校园室外保洁1人:校园内地面上、植被上的所有垃圾;1、2、3号门周边区域、健身器材、设施设备的保洁;操场、看台周边硬化垃圾、积水清理;校内外停车场垃圾、积水清理;食堂餐余垃圾清运,室外垃圾房保洁与全校垃圾清运,室外公共区域设备器材的消毒、校内外所有绿化的养护(浇灌、喷药、除杂草、修剪、补种等)
    8)食堂保洁员2人:工作区域为食堂,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参照食堂管理办法。

    2、保洁员要求

1)要求:男员工不超过55周岁,女员工不超过50周岁。其中至少2人具有高处作业证,按校方要求完成校内高于2米范围的场地、玻璃幕及设施保洁维护工作。

2)身体状况:心理、生理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体形匀称。

3)表达能力强,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项目中标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保洁员缴纳 “五险”,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遵守国家的所有的政策、法律法规,否则学校将其视为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与学校无关,如有以上项违约情况,学校将扣除相应的款项,情节严重将解除合同。

3、保洁员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3:20——17:00 每人每周实行6天工作日,周末可以串休一天。每天中午须有一名保洁员在教学楼一楼进行保洁值班。如遇雨雪等特殊天气,保洁员则应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及时对一楼各出入口地面进行擦拭、清扫,待师生全部入校或离校后方可下班。

2)学生区正常上课期间每节课间清理一遍各楼层卫生间(清垃圾、冲蹲位、擦地面、擦镜面、擦台面、擦墙面、擦玻璃等)。具体要求:(1)卫生间地面无灰尘、无杂物、无污渍,垃圾在8:00点前倾倒完毕。(2)墙壁无斑痕、无小广告、无乱涂乱画。(3)台面整洁,无污水,水盆干净见本色,镜面透明,无污渍。小便器、蹲位及时擦拭、冲洗、去污渍,无异味。(4)门、玻璃、窗户、窗台要维持清洁,每天擦拭,时刻保持整洁。

3)室内垃圾袋要放到指定位置,存放垃圾袋位置及四周要保持干净,每日16:40后送到室外垃圾房。

4)其它清洁区域内的地面、楼梯、走廊、过廊、地脚线、墙围等部位,具体要求:(1)地面、墙面、地脚线见本色,保持光亮如新。(2)随时保持楼梯、扶手、护栏、走廊、门窗、窗台、楼梯间、暖气、暖气片夹层、暖气片后及各种管道、各种摆放物、悬挂物等处无灰尘、无杂物、无口香糖痕迹,见光见亮,无死角。(3)各门口及所有擦拭物表面无杂物,灭火器箱无灰尘。

5)玻璃等冬季每月至少要擦拭一次,其他季节每周至少要擦试一次。要求:用酒精擦拭,玻璃透明、见光见亮,重大活动时随时擦拭。

6)电梯清洁,按要求每天清理、擦拭,无灰尘、无垃圾杂物、无污渍。

7)体育馆要求:(1)悬挂物、器材等每天清扫、擦拭,保持整洁。(2)地面要保证每天上、下午各清扫,擦拭1次。体育馆内进行教育教学、学生活动及比赛类活动时,要随时提供保洁服务。按管理人员要求清扫。

8)阶梯教室、会议室、阅览室、录课室等公共教室:(1)各种摆放物、悬挂物每天清理,保持整洁。(2)内部卫生要保证没有活动时每周清扫2次,有活动时要保证活动前与活动后各清扫一遍。同时按管理人员要求定期清理,标准同上述各项相近部位要求。

9)其它教育教学、学生活动等需要保洁服务的场所要随叫随到。要求:按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清扫。

10)学校有考试任务时,室内外保洁要全员参与服务。要求:服从指挥,按时到位,保质保量。

11)遇有各种赛事、集会时要随时为场地、及工作人员提供各项保洁服务。按管理人员要求清扫。

12)室外保洁员每天对校园内外所有的路面、场地、人行道、停车场及地面上所有的健身器材、设施设备等进行巡回保洁并及时进行垃圾收集,清运。

具体要求:(1)路面、场地、人行道、停车场、树上要经常巡回清扫、清理,保持无垃圾、无杂物及漂浮物;地表垃圾在工作时间内滞留不得超过30分钟;无明显污渍、无积水;无纸贴油印广告;路面、场地、人行道、路牙石与地面缝隙、硬铺装缝隙等处无杂草、杂物。(2)学校1、2、3号门分别到公路周围的场地经常保持干净,宣传栏等每周擦试一次,遇特殊情况要随时擦拭;校园围墙绿化带的垃圾每周清理一次遇特殊情况要随时清理;室外运动场、运动场主席台及学生看台、看台座位在有活动期间要随时保持清洁。(3)除冬天外,各楼外地垫每周清洗一次。(4)校园垃圾要在上午7:00前清运出校,垃圾要清运及时,不能有异味;如有费用由中标企业负责。(5)要求完成日常清扫、垃圾清运及学校大型活动清洁。

13)按照市卫生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每周在室内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通风工作。另有学校各区域、各部门随时需要的服务工作。

14)外围道路冬季清雪,小雪6小时必须清扫完毕,中雪1天之内清扫完毕,大雪2天内清扫完毕,积雪外运依据当天积雪情况而定,外运积雪费用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

4、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卫生间:

1)卫生间大小便池内有污渍,一处一次扣2分。

2)卫生间、淋浴室内存有异味,一处一次扣3分。

3)卫生间管线等器件有污渍、灰尘,一处一次扣2分。

4)卫生洁具摆放混乱,有混搭、摆放不规整现象,一次一处扣1分。

5)在午、晚下班后,不及时巡查灯具、窗户关闭情况的,一处一次扣1分。如造成供暖设备冻坏等安全事故的,还将追究公司相关责任。

6)仪表镜不洁净,有水渍一处一次扣2分。

7)洗手盆台面不洁净或隔断内堆积杂物,一处一次扣2分。

8)门框、门面、墙面有灰尘、污渍,一处一次扣2分。

9)遇到管网停水等特殊情况,没有储水保证卫生间冲洗保洁的,一次扣3分。

10)学生上课后,没有及时冲洗小便池、蹲位的,发现一处一次扣3分。

室内:

11)大厅、走廊、电梯、楼梯、地面在早7:30至17:00,在没有学生的时间段要保持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一次扣2分。

12)各处门窗、墙、扶手、台阶、廊檐、墙角等卫生死角目视不洁净,一处一次扣1分。

13)责任区内会议室、阶梯教室、录课室、阅览室、体育馆等场所地面、桌子、门窗及座位有灰尘,一处一次扣3分;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一处一次扣2分;保管不善导致钥匙流失,一次扣3分。

14)大屏幕、墙壁文化标识等建筑物构件、文化建设构件,各类平台及文化橱窗等有灰尘或杂物的,一处一次扣2分;如有损坏及时报告并保留损坏物件的,一次奖励1分。

室外及公共区域:

15)操场上有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一处一次扣1分。

16)草坪内泥土、石块散落到硬化场地未及时清理,一处一次扣1分。

17)宣传栏的玻璃及白钢不洁净,有污渍,一处一次扣2分。

18)垃圾存放处不清洁规整,垃圾有外溢,垃圾满箱没有及时清运,一次扣3分。

19)停雨后,没有及时清扫场地积水,一次扣2分。

20)雪天师生入校通道在7:40之前没有清理完毕,一次扣5分。

21)小雪6小时内清扫完毕,中雪当天清扫完毕,大雪2天清扫完毕。没按要求完成校园清雪任务的,一次扣10分。如连续降雪,根据降雪量界定完成任务时间。

22)没按指定地点堆放积雪或堆放积雪不规范的,一次扣3分;操场等没有及时清理,影响学生上操、跑步的,一次扣5分。

23)遇雨雪等特殊天气,大厅无人值守,地面有湿滑现象的,一次扣5分。

24)清扫工具用后乱放、散放,发现一次扣1分。

25)绿地及周边有枯枝落叶、纸屑等杂物的,一次扣2分。

26)校园内树木有枯萎,树木不及时养护、修整,一次扣2分。

27)校园及停车场未及时打扫有落叶、纸屑等杂物的,一次扣2分。

28)在保洁区域内,发现有室外器材损坏等现象不及时报修的,一次扣2分。

29)垃圾桶受损变形没有及时修复的,一次扣2分;垃圾桶表面有污渍,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及时倾倒的(如:室内垃圾桶每天不能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洁净)或有垃圾外溢,有异味异物的,一次扣2分。

30)公共区域地面在学生上课15分钟后,发现有纸屑杂物,一次一处扣2分。

31)墙围子、墙面、卫生间隔断有乱涂乱画痕迹不能及时清理的,一处一次扣1分。

32)各处门窗、墙、扶手、台阶、廊檐、墙裙、腰线、阳角等卫生死角不洁净的,一处一次扣1分。

33)被抽查时发现责任区内包括隔断、灯具、门锁、阀门、墙砖、窗户等公物有损坏,保洁人员没报修的,一次扣5分。

34)在岗期间不统一着装,对师生、家长服务存在问题,造成矛盾,影响学校形象的,一次扣5分。

二、绿化种植、养护服务范围及标准

1、岗位及工作范围

绿化种植养护1人

1)校园内、外所有花、草、树木的养护(包括修剪、浇水、施肥、树干涂白、补种、病虫害的防治等)。

2)教学楼内公共区域花卉的养护工作。

3)及时铲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杂草。

4)配备相应设备驻校,以保障日常绿化养护浇水、场地除尘降噪、灭蚊杀菌等。

2、人员要求

1)年龄要求:男员工不超过55周岁,女员工不超过50周岁。绿化养护人员需具有园林绿化能力。

2)身体状况:心理、生理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体形匀称。

3)表达能力强,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项目中标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保洁员缴纳 “五险”,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遵守国家的所有的政策、法律法规,否则学校将其视为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与学校无关,如有以上项违约情况,学校将扣除相应的款项,情节严重将解除合同。

5)非集中绿化养护季节,配合室外保洁人员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2、绿化养护的标准

1)草坪管护

(1)草坪浇水:早春草坪发芽前,4月上旬要对草坪进行清理,4月中下旬(日均气温在0℃以上时),要及时浇足返青水。

(2)草坪施肥:每年早春施肥1遍,可结合浇返青水时进行施用农家肥每亩用量1000千克。

(3)草坪修剪:根据不同生长节令及草坪生长情况,每年不少于4次。

(4)草坪除杂草:一般应采用草用人工清除,并遵循“除早、除小、除净”的原则,也可配合化学除草,但不得伤及其它绿化植物。

(5)草坪病虫害防治:要采用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

(6)草坪有缺、断苗现象的要及时补植,保证草坪整齐美观。

2)树木养护

(l)浇水:每年树木萌动前要浇一遍返青水,封冻前要浇一遍封冻水,在正常生长季乔灌木每年要根据气候情况再浇三遍透水,灌木等浅根、低矮树木如遇干旱年景要视具体情况适时增加浇水3-5次数不等,保证水分供应。

(2)树木修剪:乔木每年至少要抹芽三遍,及时摘除树干上的萌枝,整形树和绿篱每年要修剪4次或以上,及时剪除嫁接类树木如金叶榆、垂榆等砧木萌生的枝条保证树冠、剪型、色彩的一致统一。所有树木的病死枝、死树要随时清理。死树和修剪产生的垃圾运出校园,不许在校园内堆放。死树伐除,根部不超出地面。

(3)病虫害防治及施肥: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定期喷药(每年5月1日前完成)、施加有机肥或有机肥与化肥混施,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止重大病虫害发生,树木每年施肥一次,保证树木健康。

(4)校园内所有杨树、柳树、榆树等树干全部涂白(每年5月1日前完成)。

3)花卉养护

学校有草花和室内花卉。原则上要适时浇水,基肥与追肥结合施用,及时拔草或铲草,及时摘除残花枯叶,保持健康的植株和美化效果。

4)驻校保障日常绿化浇水、场地降尘等,同时,根据养护需要配备剪草机、割灌机、油锯、绿篱机以及灭蚊机设备各2台,入场前提供以上工具设备的采购单位查验。

3、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1)工作态度不积极认真,出现问题无故怠工,一次扣3分。

(2)不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岗位的管理要求,一次扣2分。

(3)不遵守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病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出现旷工、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扣5分,扣除三倍工资。

(4)养护不及时,一次扣5分。

(5)由于养护不及时致使花草树木死亡的,一次扣10分,并按价赔偿。

(6)养护工具乱停乱放,一次扣2分。

(7)养护工具造成人员伤害的,一次扣10分,一切责任由养护人员及物业公司承担,与学校无责。

(8)养护过程中造成其它物品损坏的,一次扣10分,并按价赔偿。

(9)有不服从分配、不团结协作的现象,一次扣5分。

(三)室外及垃圾处理

1、地下雨排污排管网、化粪池的疏通、堵漏,污水井、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二次,雨排井每年春季、秋季各清掏一次,保证排水通畅。清理污水井、化粪池、雨排井应在采购单位监督下进行。

2、垃圾收集要求:收集点及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垃圾封闭存放并及时清运无滞留,保证每日至少清运一次;有重大活动或大型考试,依据校方要求及时拉运。

附件2:保安、更夫、电梯管理员岗位服务项目具体需求

 

一、保安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岗位及工作范围

1、保安员9人(需持保安证),更夫2人。其中,1号门白班安保4人,夜班更夫1人;2号门白班安保2人;教学楼值班室白班保安1人,3号门卫白班安保2人;教学楼夜班更夫1人。

2、校园秩序安全管护,包括外来人员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出入校园安全管理,进出校园车辆、学校区域内车辆安全管理;校园区域范围内人、财、物的安全保卫;学校监控设施巡查、校内巡逻、课间各楼门秩序管控及门卫室的管理;报刊及教师邮件的代收;因工作需要校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保安、更夫上岗标准

1、保安要求:男,年龄不超过55周岁;更夫,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状况:心理、生理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体形匀称。

3、初中以上学历,表达能力强,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保安员取得岗位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入场服务前由采购单位查验。

5、项目中标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保安、更夫缴纳各种保险,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遵守国家的所有的政策、法律法规,否则学校将其视为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与学校无关,如有以上项违约情况,学校将扣除相应的款项,情节严重将解除合同。

(三)保安、更夫工作内容及标准

1、保安、更夫要求年龄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耳不聋眼不花,沟通无障碍的要求;安保队长要求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具有精力充沛、有安保管理经验,具有领导能力;安保队长负责校园巡视工作和检查管理各岗工作。保安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无寒暑假。

2、要求工作时间内穿着正规保安统一制服,佩戴工作牌、工作帽,工牌佩带在左胸显眼位置。工服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破损。

3、室内外保安员要站姿挺拔,坐姿端庄,精神饱满。走路、站立不得松松垮垮、精神不振、无精打采。工作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或打扑克;校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4、所有来电,应在第一时间接听,认真听取、记录来电所讲内容。及时查阅未接听来电,在10分钟之内对未接听来电给与回复,并做好来电要求内容记录。工作电话不允许任何人长时间占用,所有通话必须控制在3分钟以内,在岗上不得打私人电话,家人有急事来电,应从速简洁结束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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