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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10-19
详细内容:
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3765HW0431014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3765HW0431014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选定2家具备供货能力的单位,第一中标人份额:60%,第二中标人份额:40%。预估采购清雪滚刷片22000片,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以及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4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公告内容



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13765HW043101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清雪滚刷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选定2家具备供货能力的单位,第一中标人份额:60%,第二中标人份额:40%。预估采购清雪滚刷片22000片,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预算:165万元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2.6供货时间:接到供货通知日起7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以及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4 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秋



电 话:1530445432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志旭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17678375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光谷大街





联系人:刘晓秋





电话:15304454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志旭





电话:17678375666





电子邮件:79965885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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