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生态环境局简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采购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铁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2081202000080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2081202000080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生态环境局简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采购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铁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3层230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758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简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采购;服务范围:本项目规划编制采购;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朱婷、王华蓉、李燕刚(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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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取,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收取。详细计算方式: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0-100万的部分按照1.5%收取,100万以上-500万的分按照1.1%收取,500万以上-1000万的部分按照0.8%收取,1000以-5000万的部分按照0.5%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137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80万元(人民币)。2、采购计划号:(2020)1225号;汇总编号:(2020)0463号。3、投诉受理单位: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4、本项目可采用信用融资。 5、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6、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7、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款项,提交《简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终稿)通过生态环境部或委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款项,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款项。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注: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9、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磋商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取,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收取。详细计算方式: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0-100万的部分按照1.5%收取,100万以上-500万的分按照1.1%收取,500万以上-1000万的部分按照0.8%收取,1000以-5000万的部分按照0.5%收取。11、本项目共有5家供应商购买了磋商文件。12、本项目成交日期:2020年12月24日(结果确认函时间)。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简阳市射洪路南段17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8842283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东华一路47号中国铁建广场1号楼908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8-8692286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话: | 028-8692286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