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B-2020CS-125号项目名称:伊犁州新华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总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预算金额(元):9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1.便携式睡眠检测设备1台(国产)、2.电子支气管镜系统1套(国产)标项二预算金额(元):1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电热蒸汽发生器1台(国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5)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被授权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6)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报价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8)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标段一资质)(9)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标段一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标段二资质)(10)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提供与伊犁地区内售后服务机构协议书原件及伊犁本地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售后服务人员清单;投标人为伊犁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1)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件(网页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加盖企业公章)。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中(1)-(11)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方式:电子邮箱或(13394996638)售价(元):2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开标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0年12月31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地址:兴业路316号联系方式:186999515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联系方式:1339499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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