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油田公司油、水井洗井作业集中招标
2021年新疆油田公司油、水井洗井作业集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1-XJK13-GK019-00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根据生产需要,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油、水井洗井技术服务招标(环空保护液在各单位合同中约定)。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按照综合评分排名,若小于等于10家有效施工单位投标,末尾淘汰制,即综合排名倒数第一淘汰;多于10家有效施工单位,入围10家。
入围名单确定后由招标人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在入围名单中选择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不保证所有入围中标人均有工作量。
框架招标项目统计表
注水井洗井技术服务 |
集中招标项目(工作量)统计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预计工作量(万元) | 备注 |
1 | 采油二厂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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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准东采油厂(一)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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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准东采油厂(二)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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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准东采油厂(三)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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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准东采油厂(四)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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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准东采油厂(五)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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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准东采油厂(六)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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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吉庆油田作业区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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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风城油田作业区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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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口泉采油厂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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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西油田作业区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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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陆梁油田作业区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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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采油一厂 | 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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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实施(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1-XJK13-GK019-00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的情形;
3.4投标人具有自2017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时00分至2021年01月02日23时59分: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标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
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5.4投标人应考虑因网络及UKEY不确定性对上传投标文件的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七、评标和澄清
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八、评标结果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大道36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石骏铭 电 话:0990-6880534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邱露 电 话:0990-6265216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0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