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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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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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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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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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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安装、屋面钢结构制作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共建6个大棚,每个大棚尺寸、结构形式、建筑及设备安装要求等均与图纸显示相同。
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
4、项目编号: 新安工施招标(2021)0359号
5、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 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4、招标控制价:5695555.0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871179.96元,措施费(含安文费)231104.0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9198.09元,规费122.995.79元,税金470275.19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信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现场查询为准)。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7341156
代理机构: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3557763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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