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三标段)
小坝子乡海子沟村大营子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CD2016GCZB03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三标段)小坝子乡海子沟村大营子项目已由承德市国土资源局以《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小坝子乡海子沟村大营子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立项通知书》(承国土资地复【2016】24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承德晟昊土地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三标段)小坝子乡海子沟村大营子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小坝子乡海子沟村
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28.5077hm2,新增耕地面积27.7925hm2,新增耕地率97.49%。
预算投资:603.7526万元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6年8月1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17年7月31日
施工总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有关约定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相应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在建或已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自带U盘,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在承德市双桥区柴场小区2号楼4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市区东兴路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特别约定
鉴于本次招标有三个标段(项目),因施工工期时限要求和为确保工程质量,每个投标企业报名标段(项目)数量不限,但最多只允许中标其中两个标段(项目);按开评标顺序已中两个标段(项目)后将不再参加已报名其他标段(项目)的评标。
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施工环境问题,如因此拖延工期,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
7.发布公告招标人:承德晟昊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柴场小区2-2-404室
邮编:067000邮编:067000
联系人:吕辰光联系人:仲秋
电话:18603142659电话:0314-20203211510314300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4123440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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