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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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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石门镇中心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排洪)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5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AK-2021-0019
2、项目名称:旬阳市石门镇中心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排洪)
3、预算金额:757,024.47元
4、最高限价: 757,024.47元
5、采购需求: 旬阳市石门镇中心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排洪),1项, 采购预算: 757,024.47元, 项目概况: 坡地排水明渠工程、钢筋混泥土盖板涵工程、排水渠工程、拆除与恢复工程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旬阳市石门镇中心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排洪),用途为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0 10:00:00 至 2021-12-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前承建的工程已竣工。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7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完善相关信息。2.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网络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确认及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5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旬阳县财政局石门财政所
联系人:旬阳县财政局石门财政所经办
联系地址:陕西省旬阳县石门镇谌家院社区一组
联系电话:775524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 话:15332696862
传 真:0915-320133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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