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山镇顺家、虎峰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丹山镇顺家、虎峰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丹山镇顺家、虎峰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雁发改审批[2016]2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群众筹资筹劳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雁发改审批[2016]2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60926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
2.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0.92公里、党群活动中心454.34平方米等
2.3工期: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公路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0 月 20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 年 10 月 26 日23 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招 标 人: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659010673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河埝街开发区管委会一层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23011088
传 真:028-23011088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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