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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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郝桥、贾宋、三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HBQH-ZB20110(NH)
工程名称
邢台市南和区郝桥、贾宋、三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工程地点
邢台市南和区境内。
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为5652.58平方米,其中郝桥新建4F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830平方米;1F框架结构便民大厅一座,建筑面积为99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99平方米;贾宋新建3F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712平方米;1F框架结构便民大厅一座,建筑面积为91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91平方米;三思新建3F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550.58平方米;1F框架结构便民大厅一座,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其室外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安全、绿化、硬化、拆除等。
建筑面积
5652.58平方米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
3、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930万元人民币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3、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
梁晶晶
联系方式
0319-2988811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24日00:0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3:59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24日00:0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3:59
地区
邢台市南和区
公告内容
邢台市南和区郝桥、贾宋、三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邢台市南和区郝桥、贾宋、三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郝桥、贾宋、三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0】172号、南行审立项字【2020】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总投资2464.96万元,资金为邢台市南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境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652.58平方米,其中郝桥新建4F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830平方米;1F框架结构便民大厅一座,建筑面积为99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99平方米;贾宋新建3F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712平方米;1F框架结构便民大厅一座,建筑面积为91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91平方米;三思新建3F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550.58平方米;1F框架结构便民大厅一座,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其室外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安全、绿化、硬化、拆除等。
2.3计划工期:438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00:00至2020年12月29日23:59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4日0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23:5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高志科
招标代理机构:赵宏斌(招标小组负责人)葛瑶、吕可、梁晶晶(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联 系 人:高志科
电 话:135031950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328号甲骨文(邢台)技术人才双创基地7A06室
联 系 人:梁晶晶
电 话:0319-2988811
电子邮件:hbqianhui2018@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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